使用振動試驗臺進行試驗的三大基本原則
更新日期:2018-05-30 點擊量:1344
振動試驗臺在生產時,可以*一邊進行振動一邊測量,使得產品的不良率提前發(fā)現(xiàn)。設備有可程式功能,可以任意地調整每段可任意設定可循環(huán)。設備可以耐久測量,可以讓產品能耐久使用、使不耐久的組件提早得到改進。
使用振動試驗臺進行試驗的三大基本原則:
*、失真度與信號容差
失真度指的是波形中不理想的變化。失真與噪聲和交流聲是有區(qū)別的,對于一個好的電動振動系統(tǒng)來說,出現(xiàn)失真是表明什么地方出了毛病的一種非常敏感的征兆。
第二、均勻度
IEC60068-2-6所指出:“每個檢測點相對與控制信號的容差:且低于等于500Hz:±25%;高于500Hz:±50%。”也就是說:設備的臺面加速度均勻度應在上述范圍之內。在振動臺校準中,為了能讓校準的項目能夠復現(xiàn),取出各個檢測點的信號相對于就是臺面中心點的信號。
第三、橫向振動
振動試驗臺的相關檢定規(guī)程規(guī)定:在工作頻率范圍之內,按照倍頻程來選取10個頻率值,并且在該頻率下設備的主要振動方向是zui大允許振動幅值的50%下進行振動,分別測量正交的三個方向的加速度幅值。